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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简介
党委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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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设置

直属机构党委工作职责

一、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提高政治站位,履行政治主体责任,保证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决定的贯彻执行,把握好所属各支部的教学、科研、管理等重大事项中的政治原则、政治立场、政治方向,在干部队伍、教师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中发挥主导作用,把好政治关。

二、领导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等党的基本知识宣传教育活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校党委、行政各项决定、决议,为各支部改革、发展和稳定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三、加强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重视统战工作,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在单位改革发展中的凝心聚力作用。

四、落实直属机构党委会会议制度和重大事项议事决策制度,讨论和决定党组织重要工作部署;定期组织开展“三会一课”等党内政治生活,抓好中心组学习,指导党支部开展工作,加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

五、切实督促各支部开展好党员主题党日活动,加强对各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的监督,推动落实党务公开。

六、做好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工作,抓好党建工作,统筹实施各类党建活动,创新工作载体,提高各党支部党建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

七、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负责办理直属机构党委所属党支部党员的组织关系接转及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

八、全面正确地贯彻干部队伍的“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积极向学校党组织推荐本单位优秀后备干部。

九、负责所属各支部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督促所属单位抓好宣传、保密、维稳和意识形态等工作。

十、领导所属各支部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相关工作。重视树立、培育先进集体和个人,发挥榜样模范作用,营造优秀校园文化。

十一、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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